- 1. 離婚後可以再要求增加扶養費嗎?
有可能。如原約定金額無法因應孩子實際需要或照顧方經濟條件大幅改變,可請求法院依子女最佳利益調整扶養費金額。
- 2. 離婚時,小孩的監護權怎麼決定?
法院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原則,考量雙方經濟能力、照顧環境、親子關係等,並參考子女意願酌定。
- 3. 有外遇的一方,一定會失去監護權嗎?
不一定。監護權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判斷標準,若外遇方仍具照顧能力並與子女關係良好,仍可能獲得監護權。
- 4. 離婚後,對方還能要求探視小孩嗎?
可以。因為法院認為小孩仍有與父母雙方會面交往的權利,除非有證據顯示會不利子女,否則對方仍有探視的權利。如果不給對方看,反而對自己不利。
- 5. 婚後財產怎麼分?房子、車子怎麼算?
一般法定財產制狀況下,離婚時會依剩餘財產分配制度結算雙方婚後資產差額,算出各人財產後,平均分配。
- 6. 離婚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害嗎?
如有外遇、家暴等侵害配偶權行為,除了構成民事的侵權行為外,也可以主張民法第1056條的離婚損害,不過,離婚損害必須以判決離婚為前提,且請求人必須完全無過失。
- 7. 離婚後還需要付生活費嗎?
離婚後父母雙方仍須負擔對於子女的扶養責任;但夫妻間除非有特殊約定,否則一般不用負擔對方生活費用。
- 8. 孩子的扶養費誰來負責?金額怎麼定?
扶養費依雙方收入、子女需求協議。如無法協議,法院會依照內政部生活費標準酌定,以臺南市為例,每月約在21000左右,原則上父母雙方各負擔一半。
- 9. 離婚協議書需要公證嗎?有法律效力嗎?
離婚協議書未經公證仍有效,但要符合條件並前往戶政機關登記才有離婚效力。且為保障雙方權益並利於強制執行,建議辦理公證。
- 10. 結婚前的財產,離婚也要分嗎?
不用分配。結婚前取得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不納入剩餘財產分配計算。
- 11. 分居多久就可以自動離婚?
分居一輩子也還是會維持婚姻狀態。因為我國法律未規定分居即自動離婚,仍須協議或法院判決離婚。但分居過久可能是個無法維持婚姻關係的事由,可能可以依照民法第1052條第2項事由做為離婚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