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流程,大致如下,起訴以後的第一庭就是調解(強制調解),調解不成立就會有後續的言詞辯論,直到案件因為兩造和解或最終判決確定為止。
至於訴訟要打多久,依照兩造的對立程度、案情複雜度,都有不同,短則數月、如果有剩餘財產分配,數年所在多有。
離婚案件,原則上爭點會如下:
1. 請求離婚是否有理由?
2. 請求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由某一方或共同任之?如共同任之,何人為主要照顧者?
3. 請求他方給付剩餘財產某某元,是否有理由?
4. 請求他方給付離婚損害某某元,是否有理由?
當然,每個爭點也可能會有其他子項,例如剩餘財產部分,可能會包括某某財產是否應該列入婚後財產?某某行為是否是在減少剩餘財產分配?某某債務是否為婚後債務?等等。
律師打官司,勝敗關鍵仍在證據,所以事前搜集並準備好案件相關的有利證物,將決定訴訟的成敗。
此時,一個有經驗的律師才能錦上添花,將證據的效力發揮到最大。
離婚案件數量繁多,若民眾有興趣,可以「離婚」、「扶養費」、「剩餘財產分配」等作為關鍵字,上「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搜尋,有些家事案件因為不公開,判決並不是這麼容易查找,此時,關注蘇文斌律師事務所網站(https://lawyersu.com.tw/ ),內有豐富家事案件相關判決、法律問題可供參考,請各位多多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