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謂「先程序後實體」,要在法律上訴請離婚,就必須先符合程序要件(也就是法院受理條件),法院才會接續進行實體判斷。 程序上,應向法院提出訴狀,訴狀並須記載各該應記載之內容(註1),並需繳納相應的裁判費等(註2、3,不同程序所需繳納裁判費均不同,不可一概而論),法院才會進行後續調解期日及言詞辯論的安排。 至於實體上,請求離婚的原因在法律上有無理由,是另一回事。

一、裁判離婚的法源依據與可成立的條件 在法律上,如果無法協議離婚,就比較採取訴訟離婚的方式,通俗的來說,就是藉由法院「判決」雙方離婚。 而民法第1052條第1項列了幾款判決離婚的條件:

在日常生活及法律糾紛中,錄音常被用來保存證據,無論是商業爭議、家庭糾紛,或是職場糾紛,錄音都可能成為關鍵證據。然而,錄音是否合法、能否在法庭上採用,卻並非人人清楚。很多人會疑惑:「錄音可當證據嗎?」「怎麼錄音才合法?」「不合法錄音會被否決嗎?」 本文將從法律角度深入解析錄音當證據的條件,詳細說明三個合法錄音的必備要件,並搭配律師蘇文斌的專業建議,讓你了解如何利用錄音維權,又不觸法,讓錄音成為你在法律戰場上的有力助手。

在網路時代,言論自由讓每個人都有發聲的權利,但同時也衍生出許多網路誹謗問題。當你遭遇網友不實指控、惡意中傷時,會不會感到無助與憤怒?「被網友誹謗能提告嗎?」成為許多人心中的疑問。事實上,誹謗行為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規範,受害人可以透過民事或刑事途徑追究加害者責任。本文將由律師角度出發,詳細解析網路誹謗的法律定義、民事與刑事提告的差異、實務操作程序,並提供實用建議,幫助你在面對網路誹謗時冷靜應對,合法維護自身權益。

婚姻中遇到配偶外遇,往往是家庭危機的開始。除了感情的背叛,許多妻子更擔心的是離婚時的財產分配問題。尤其當發現老公名下幾乎沒有財產時,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取得合理的財產分配?這是許多受害妻子心中的疑惑和痛點。其實,即使配偶表面上名下沒什麼財產,透過法律手段和專業律師的協助,仍然有方法破解財產分配的難題。本文將詳細說明老公外遇且名下無財產時,妻子如何透過法律途徑維權,並介紹實務操作與蘇文斌律師的寶貴建議,讓你在婚姻危機中理清方向,守護自己的權益。

在解決法律糾紛的過程中,當事人通常會面臨兩個主要選擇:調解和訴訟。這兩者各有優缺點,適用的情況也有所不同。許多人對於法律調解和訴訟的差異不甚了解,不知道該如何選擇,更不知道什麼情況適合先嘗試談判調解,什麼時候則應直接進入訴訟程序。本文將深入解析調解與訴訟的本質差異,說明雙方優缺點,並提供實務建議,幫助讀者判斷在何種狀況下可以先談,從而節省時間成本、降低風險,達成最佳的法律解決方案。

債務糾紛在現代社會中相當常見,但當債主因催討債務而採取過激手段,甚至每天騷擾、威脅債務人時,會對債務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極大傷害。許多人面對這樣的情況不知如何是好,甚至害怕反擊會讓情況更糟。事實上,法律對於此類騷擾與威脅行為是有明確保護規定的,債務人有權利依法求助,保障自身安全與尊嚴。本文將從法律角度詳解債主騷擾的界定、法律救濟途徑以及實務中應如何應對,讓你知道遇到騷擾該怎麼做,保護自己不受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