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胡說八道,我沒有販賣毒品!-販賣毒品案件幸獲不起訴
遭其他共犯指述有販賣二級毒品,幸獲不起訴! 在毒品交易中,往往涉案的嫌犯會相當多,因為同時有許多藥腳在賣,流通的數量之多,購買毒品的對象也不一。所以只要其中一名吸食者被警方抓到後,警方一定會詢問其毒品來源,但可能他自己也忘了毒品是從哪來的,或是就隨口供出另一個有在吸食的人,而造成被指述的對象,可能根本沒有販毒的事實,也成為了犯罪嫌疑人。 而今天A男吸食毒品遭到逮捕,就說毒品是甲男委託乙男給他的,他的錢也是匯到乙男所指定的銀行帳戶(即甲男帳戶) 究無販賣毒品的甲男,馬上來到本所請求蘇文斌律師團隊(我在法律事務所)的協助,在偵查中,我們極力主張甲男的清白,也主張本件是A男向乙男購買毒品,A男根本不認識甲男,甲男亦不認識A男,自不能單憑乙男的指述,就認為毒品來源確實係從甲男而來。因為共犯間本來就有一定的利害關係,實有推諉卸責,栽贓嫁禍的可能,虛偽陳述的風險極高,因此若無其他補強證據可以認為甲男真的有將毒品交由乙男販賣的話,即不能認定甲男有販毒的行為。 倘若需要任何法律服務,歡迎來電或親洽蘇文斌律師事務所,地址為:台南市安平區府前路二段500號4樓之3 #歡迎分享 #法律諮詢請找蘇文斌律師 #Line:@002lwl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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